大家应该不明白,为什么沈可婷之前两次都被法官判无罪,第三次却直接被判有罪,还即日起开始坐牢!据《星洲日报》报道,法官表示,沈可婷无法挑出合理疑点,因此裁定被告有罪!现在,法官的容貌和背景曝光了!
据悉,审理沈可婷案件的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Dato’ Abu Bakar bin Katar),在出任高庭法官前,曾担任马六甲推事庭及地方法庭主管及高庭司法专员。
阿布峇卡于2013年7月8日被任命为高庭司法专员(Pesuruhjaya Kehakiman)。随后,2019年4月9日,阿布峇卡升任新山刑事高庭法官。
阿布巴卡宣读判决书时指出,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沈可婷在没有宣誓的情况下为自己辩护时,指出没有看到一群青少年在该路段骑自行车,并声称其他交通工具撞上了这群青少年并逃逸。然而,这些说法以前并没有提出。
他表示,辩方不能对控方指被告在上述有弯角及山坡的道路上危险驾驶提出强烈质疑,法庭之前接纳被告指自己不知道夜晚有骑蚊型脚车的说法是错误的。
阿布巴卡说,被告凌晨3时20分正在驾车,因此应谨慎驾驶,警惕路况光线不足,不应加速驾驶导致车祸发生。
他说,在道路前方距离有限的情况下,被告在以超过每小时50公里的速度到达事发现场前,应意识到前方有风险的可能性。他指出,在自辩过程,辩方无法挑出合理疑点,相反,检方排除了合理怀疑,因此裁定被告沈可婷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