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之间交往的目的,最终应该都是奔着结婚去的。最近有一位网友说,30岁的朋友工作5年,买了人生中第一间房,价值大约2千万台币(约291万马币),最近他与交往7年的女友谈论到结婚的话题,谁知女方提出婚后房子必须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还要求男方每月要把自己心水的一般交给女方,也就是大约10万台币(RM15000++)的零用钱,如果不同意,女朋友就要分手。
原PO在 Dcard上发表帖子说,他30岁的朋友正打算和他的女朋友进行到结婚的步骤,他们已经恋爱了7年,而他的朋友婚前有一套房子,价值2千万,“是朋友奋斗5年的大部分积蓄”。女方提出了结婚条件,要求将房子转到自己名下,并且每个月要支付十万元作为生活费,相当于工资的一般。并且还说:“不结婚就分手,但结婚要过户房子”。
原 PO觉得,如果自己的好友同意,那他以后肯定会吃亏,朋友也很纠结,到底要不要同意,毕竟谈了七年,又都三十多岁了。“女方要求可能只是为了保障,而且在一起很久也舍不得”,所以分享了自己的故事,想让网友们帮忙出出主意。
帖子文一出,网友们纷纷表示“不要答应”、“女方太贪心了,不过才30岁,还可以放生再找”、“绝对不能把房子过户,为什么还要给她10万生活费?”、“要感谢她在结婚之前就暴露了自己的野心,自己什么都不出还敢觊觎别人的财产,真是无耻到了极点,男人一个月收入20万,还有一套房子,找什么条件的女朋友找不到,还是放过自己吧。”